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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以案说法】第(015)期 未成年人购买手机能否要求商家退款?
发布人: 信息来源:法律事务部供稿 发布时间:2016-06-16 10:02:54
法律问题:我儿子13周岁,读初中生,他在暑假时到手机卖场以3550元购买了部手机,她尚未成年,在没有征得我们家长同意的情况下,能不能进行大数额的买卖行为,能否要求卖家退款?
律师解答:根据民法通则规定: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,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;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,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。你的儿子应当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。在此,要考虑购买手机的行为是否属于与年龄、智力相适应的行为。其次,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,该民事行为无效。无效则自始不发生效力。 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后,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,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。所以结合你的情况,可以返还购买的手机,要求商家退款,恢复民事行为发生前的状态。
律师提醒:家长在日常生活中,要掌握孩子的财务状况,不要让孩子手上有太多的零花钱或者掌握在线支付功能,如果发现孩子有大额的不正当支出,可以及时要求商家返还。
(黄石市法律援助中心提供)